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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《武汉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规划(2026-2035年)》的批复

  • 发布日期:2026-06-17 18:28:59
  • 来源: 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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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市人民政府:

你市《关于呈报〈武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(2026—2035年)〉成果的请示》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一、原则同意《武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(2026—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保护规划》)。

二、武汉市要整体保护市域“一城、三线、九片、多点”的历史文化格局和主城区“一心两廊多湖”的山水格局。重点保护“长江文明之心”“龟蛇锁大江”的核心景观意象。保护百里长江生态廊道、东西山水人文廊道以及东湖、月湖等历史人文湖泊。保护“两江交汇、三镇鼎立”的城址环境,塑造“三镇四片多景”的城镇风貌格局。保护汉阳古城历史城区“显正中轴、通江连城”的空间结构、武昌古城历史城区“南北双城、十字串城”的空间结构、汉口近代历史城区“顺江延展、多片串联”的空间结构、汉正街传统商贸风貌区“长堤短巷、三横多纵”的空间结构。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及周边建筑高度和景观视廊,加强历史城区内基础设施更新,完善公共服务和综合防灾体系。要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、历史地段、历史镇村、历史建筑、工业遗产、革命文物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。

三、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将《保护规划》予以公布,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,依法实施保护管理。省住建厅、省文物局要加强对《保护规划》实施的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