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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及申报指南

  • 发布日期:2026-09-18 11:14:44
  • 来源: 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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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国家学生资助政策
  (一)学前教育资助
  项目: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
  资助对象: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、烈士子女、孤儿(事实无人抚养儿童)和残疾儿童等。
  资助标准:每生每年1000元。按学期发放。
  (二)义务教育资助
  项目1:寄宿生生活补助
  资助对象:在籍在校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主要包括: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、低保家庭(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)学生、特困供养学生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烈士子女、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、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  资助标准:小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,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。按学期发放。
  项目2:非寄宿生生活补助
  资助对象:在籍在校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主要包括:原建档立卡学生、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、农村低保家庭学生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。
  资助标准:小学生每生每年625元,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。地方财政按同等标准配套。按学期发放。
  (三)中等职业教育资助
  项目1: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
  奖励对象:在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就读,学习成绩、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。
  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6000元,每年评选一次。
  项目2: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
  资助对象: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(含县镇)学生、城市涉农专业学生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、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(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)。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比例,全省统一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%确定。
  资助标准:中央财政统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测算标准和地方按比例分担。市直公办学校按每年2400元标准(含地方配套资金400元)。按学期免除。
  项目3: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
  资助对象: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  资助标准:每生每年2300元。按学期发放。